金沙990活动大厅

金沙990活动大厅: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先进的通知

2011年06月24日 19:27        点击:[]

西医党发〔201120

中共金沙990活动大厅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附属医院党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树立先进典型,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党总支、各附属医院党委及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在金沙990活动大厅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且做出优异成绩的各级党务工作者(包括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在党委、纪委各部门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挥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熟悉业务知识,工作成绩突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违犯党纪国法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名额分配

全校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9个(其中先进党总支(党委)3个,先进党支部6个),优秀共产党员57名(其中优秀学生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推荐

先进党总支的评选,由党委组织部依据《中共金沙990活动大厅委员会党总支(党委)建设量化考核办法》(西医党发200811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党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评选推荐,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的联评。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党支部进行推荐,经所在党总支审查,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会审定。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党支部进行推荐,经所在党总支审查,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的联评。

各附属医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附属医院党委负责,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产生,填写有关登记表后报党委组织部,不参加学校联评会议,直接提交党委会审定。

2.召开联评会议

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召开各党总支和党委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评会议,在各基层党组织介绍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进行投票,按照学校拟表彰名额评选产生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汇总后报校党委会审定。

五、评选要求

1.各党总支、各附属医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2.各级党组织要以评先评优工作为契机,将评先评优与领导点评相结合,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真正达到评出正气,评出风格,评出团结,积极营造创先争优、争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3.推荐对象均应分别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见附表),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所有材料均须使用16K纸打印并于6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附:

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3.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金沙990活动大厅委员会

2011528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上一条:关于开展处级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2013-2018 www.xiyi.edu.cn   联系电话: 029-86177361   传真:029-86177362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   备案号:XA12275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金沙990活动大厅(集团)有限公司